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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数据
摘    要:2011年3月21日,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将在全市专项检查5大问题的经营性户外广告和自设性户外广告。从即日起至4月15日前,户外广告经营单位需在“北京工商”网站下载填写《户外广告自查登记表》,报送所在辖区工商分局或工商所,自设性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则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自行检查和纠正。

关 键 词:户外广告  北京市工商局  广告经营单位  专项检查  工商分局  经营性  工商所  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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