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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转让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作者姓名:睢言
摘    要:《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3年8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9月2日市政府令第135号予以公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房地产已成为本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房地产的转让活动,包括买卖、赠与、交换等内容,这其中既有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又有不可缺少的政府行政管理。原《北

关 键 词:《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行政管理  建筑面积  商品房  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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