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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程招标要求预付保证金、预付款
摘    要:北京市建委日前规定,今年,北京市的所有建设工程在招标时,招标人必须支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还需预付部分工程款。为规范建筑招标市场和招标活动,北京市今年将全面实行支付保证金制度和预付款制度。也就是说,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专门的工程款收支账户。招标人在招标发包前必须将不少于合同预计总价30%的资金存入该账户,以便发生拖欠工程款时从该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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