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泽州县作为山西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之一,按照“减轻、稳定、规范”的原则,结合泽州县的具体实际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从一年多的试点情况看,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全县农民总负担水平比改革前下降了61.3%,农民人均负担由改革前的84.56元减少到改革后的30.76元,减少了51.80元,减负达61.26%。二是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从分配关系上理顺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三是融洽了征纳关系,减小了农业税征收阻力,降低了税收成本。为了确保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泽州县地方税务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为农业税任务的核定提供了详尽的第一手资料,有力地促进了税费改革工作的落实到户。笔者认为,当前农税征收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准确核定农业税征管基础数字1.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计税面积以农民二轮土地承包的耕地面积为基数。但不少地区二轮土地承包的耕地面积与农民实有耕地面积出入较大,不能直接作为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计税土地面积,而只能作为参考数据。对此,农税部门应该深入调查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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