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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下简称《通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工作的重要文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切实把好土地“闸门”。以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现就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国土资源部门  土地调控  国务院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学习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中国地质调查局
文章编号:2361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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