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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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物权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国土资源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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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国土资源部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物权法》 第五次会议 可持续发展 管理制度 经济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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