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市场营业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纳税主体析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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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廷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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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安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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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我国目前税收征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地税种有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交易营业税、土地使用权交易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税种有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但是,有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土地使用权一级市场征收了土地使用权交易营业税、土地契税。笔者认为,涉及土地使用权交易,其中,一级土地市场交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其土地使用权交易营业税、契税纳税主体不应是出让方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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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一级市场 土地契税 耕地占用税 纳税主体 营业税 土地使用权交易 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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