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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经营性基金转股问题调查与建议
引用本文:曾晓安,刘建平.投资公司经营性基金转股问题调查与建议[J].国有资产管理,2002(4).
作者姓名:曾晓安  刘建平
作者单位:财政部企业司工业二处 (曾晓安),财政部企业司工业二处(刘建平)
摘    要:1988年至1993年5年中,中央财政对基本建设项目投入了大量中央级经营性基金贷款1997年以后,国家计委、财政部批准将部分项目的中央级经营性基金本息余额划转给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和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节能公司、高新公司和机电公司),分别转增其国家资本金。这部分资产在4家投资公司所占比重较大,其转股情况直接影响着这几户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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