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以股抵债”——搅皱一池春水
作者姓名:余欣
作者单位:《中国金融家》记者
摘    要:日来,“以股抵债”这个新名词频繁地见于报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真研究后,终于为其揭开了最后的面纱。他们接受了有关方面提出的采用“以股抵债”的方式,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问题的方案,原则上同意进行“以股抵债”的试点工作。此方案一出台,似乎成为治愈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的特效药,在股市掀起巨大的波澜。

关 键 词: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  资金  出台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侵占  面纱  同意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