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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地年租制适用的制度架构——以土地年租制和土地出让制比较为视角
引用本文:李雄,方龙.论土地年租制适用的制度架构——以土地年租制和土地出让制比较为视角[J].改革与战略,2010,26(1):86-89.
作者姓名:李雄  方龙
作者单位:1.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0031
2.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广安,638000
摘    要:土地有偿使用是我国国有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单一的土地出让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改革的要求。土地出让制和土地年租制并非天生的对立派,两者各有不同的功能机制和适用范围,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重要形式。我国内地应当借鉴我国香港地区的成功经验,实行土地出让制和土地年租制并存的“混合体制”,积极有效推进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

关 键 词:土地出让制  土地年租制  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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