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应对反倾销案中“非市场经济地位”之策略——从“彩电案”的视角来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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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忠法. 论我国应对反倾销案中“非市场经济地位”之策略——从“彩电案”的视角来分析[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 7(1): 6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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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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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马忠法(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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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获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赞助(项目号:03-14-01-WZ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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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定位是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屡遭反倾销之诉、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最根本原因之一,近期发生的美国对华彩电反倾销案是典型之例。据此案例,再结合欧盟和美国的有关规定、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承诺及中国市场经济实际发展水平,我们认为应采取的法律对策是:首先在WTO框架下,利用反倾销规则,通过政府间双边谈判,坚决取消中国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定位或消弭其影响;其次加强行业协会的立法,让其和企业根据《入世议定书》规定采取自救措施,向国外反倾销机构力证行业或企业的市场导向性;最后政府在个案上应利用WTO规则作企业的最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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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企业 非市场经济地位 WTO框架 入世议定书 双边谈判 彩电反倾销案 反倾销机构 公正 根据 首先 |
文章编号: | 1009-0150(2005)01-0062-07 |
修稿时间: | 2004-12-14 |
On Strategies for "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in Anti-dumping Cases Against Chinese Enterprises--On the Basis of "Color TV Ca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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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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