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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给集体用引发官司
作者姓名:杨学友
摘    要:村干部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村委会修路2007年秋,辽宁省辽西大岗子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修路。但是,在争取到上级支持拨款15万元后,连同村里所有的积蓄,修路款还差近5万元。村两委班子讨论决定向村民借款。多数村民心存顾虑,不愿意借钱给村委会。村委会主任李某决定以个人名义向村里个体养殖大户刘某借

关 键 词:村委会  借款人  村干部  修路  还款  保证人  个人贷款  村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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