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期,扬州检验检疫局分别对两起产地证违规行为实施了现场行政处罚。4月16日扬州某外贸公司来扬州检验检疫局签发了一份普惠制产地证,后来需要更改第七栏品名内容,该公司擅自在已签发的证书上打上增加了款号、订单号,传给外商确认时遭到拒收。5月8日,某牙刷生产企业来扬州检验检疫局签发了一份普惠制产地证,在证书的第八栏打印的是"P",表现该批产品所用原辅料全部为国产。但扬州检验检疫局在抽查中发现,该批产品的原辅料有进口成分,证书上第八栏应打印"W" HS编码(四位)。上述两案例,前一例为某外贸公司擅自加添已签发产地证的内容,后一例为申请单位和人员瞒报产品原辅料进口成分。这两案例在其他地区也有发生。另外还有两种情况也常有发生,一为申请单位填报内容有误或不真实而导致签证差错造成不良后果;另一种为在申请书、证书内填报打印虚假情况,伪造、变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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