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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个性人和人权
作者姓名:孙志宏
摘    要:东西方文明有一些明显的差别,这一点在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先生同国际货币交易投资商索罗斯先生的争论中有突出的展示。马哈蒂尔先生对东南亚诸国经济水平“一夜回到十年前”的戏剧性变化深感忧虑和不满,象他那样对造成这种悲剧的重要脚色的国际货币投机者的代表索罗斯先生无比愤怒的心情和言行,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东方文明中的价值观,不仅同西方文明一样,当自身的合法权益横遭外来行为的侵害时,会奋起反抗或反击,还与西方文明有一个重要的区别,那就是东方文明坚信社会的利益高于私人的利益。不论私人的利益是多么的合乎现有的法律,只要他侵害了社会的利益,那么他都应受到谴责、约束甚至惩罚。而抚育索罗斯先生成长的西方文明的价值观,更强调保护个性权益的法律的地位。这种文明给法律赋予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只要没有触犯现有法律,任何行为都是无可厚非的。在现有的法律体制下,货币投机造成千百万、甚至上亿人的生活水平下降的事实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正常的,无可非议的。而那些遭受不幸的人们和他们的政府,却因为他们国家法制没有能够完全防范那些专门损人利己的人们的损人利己行为而备受指责。这就是在目前这场环球金融危机中所展出的东西方文明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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