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天津芦台春酿造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产品研发、酿造、生产、销售和自营出口权资质为一体的综合型酒类生产企业.为拓展市场,塑造良好的企业品牌,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广告宣传.在《广告法》宣传活动中,天津芦台春酿造有限公司质检酿造部部长杨珍以“恪守企业主体责任塑造良好品牌形象”为题做了演讲,详细介绍了新《广告法》颁布实施后,公司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新《广告法》《酒类广告管理办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积极参加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领会,并在广告发布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新法的要求,规范包装设计、广告宣传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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