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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遭法律“狙击”
引用本文:童国颜,刘晓华,刘宏伟,茅国雄.行业协会遭法律“狙击”[J].展览与专业市场信息,2008(9):34-37.
作者姓名:童国颜  刘晓华  刘宏伟  茅国雄
作者单位:中国衡器协会,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副秘书长
摘    要: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因商誉及相关商业利益遭到损害,于2006年2月将中食添协会告上法庭。两场内容相似的专业展览会,两纸行业协会的《通知》,在上海引发了一起历时一年零九个月的诉讼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2007年11月23日作出终审判决:中食添协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上海首例涉及行业协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到此告一段落,但由此引发的行业争议却难以盖棺论定。

关 键 词:行业协会  反不正当竞争法  展览会  不正当竞争行为  诉讼案  专业展览公司  商业利益  上海市  经营者  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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