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启动报废汽车回收监管工作16家企业被指定有权回收报废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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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文良.辽宁省全面启动报废汽车回收监管工作16家企业被指定有权回收报废汽车[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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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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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1月30日,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齐文彬在全省报废汽车回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宣布,辽宁省除16家通过资格审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有权收购报废汽车外,其他都视为非法。同时宣布了《辽宁省贯彻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实施。这标志着辽宁省报废汽车回收监管工作从此走上法制化轨道。报废汽车回收属特殊行业,这次国家允许辽宁每个市至少有一家回收企业,沈阳和大连各两家。首批公布获得汽车回收资格的9家企业,共涉及8个城市,其中有东北物资再生利用沈阳公司、沈阳市报废汽车回收公司、鞍山市汽车回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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