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同工同酬”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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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晓伶.劳务派遣“同工同酬”问题探讨[J].金融经济(湖南),2013(11):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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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晓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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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湖南张家界4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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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等,所带来的问题比较突出。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作了修订,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法)已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对此,很多人满怀希望,很多人认为新法有利于规范劳务派遗乱象。但要实现同工同酬,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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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务派遣 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8年 同工不同酬 修订 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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