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可以成为西部地方主体税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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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海涛,李霁. 房产税可以成为西部地方主体税种[J]. 当代财经, 2003, 0(3): 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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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海涛 李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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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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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部大开发实施以后,尽快构建西部地方主体税种已经越来越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课题。无论从房产税本身的属性,还是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国外的实践来看,房产税都是一项较为理想的选择。但目前房产税规模还比较小,为了尽快扭转这一局势,有必要从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税率等方面改革房产税制;进一步加强对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完善房产清查和信息监控;建立房产税的稳定增长机制,保证西部地方税主体税种地位的尽快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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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产税 西部地方 主体税种 中国 税收征管 |
文章编号: | 1005-0892(2003)03-0035-03 |
修稿时间: | 2002-12-28 |
Housing Tax Could Be the Main Tax in Western Ar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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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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