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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合并应尊重民意
引用本文:姜永生,苗忠发.村庄合并应尊重民意[J].乡镇论坛,2007(1).
作者姓名:姜永生  苗忠发
摘    要:2003年春天,我们辽宁省开始进行合并村工作。各县区分别给各乡镇下达了并村指标,即各乡镇合并的村必须达到30%以上。这项举措虽然在人口密集的平原地区非常适宜,也减少了村干部职数。但对山区大部分村并不适宜,村民大部分不同意并村。但是,在各乡镇行政手段的强迫下却勉强进行了合并,有的合二为一,有的合三为一,有的合四为一。经过几年来的实际运作证明,合并村庄有利有弊,弊大于利,群众很不满意。其原因:一、村民办事很不方便。山大河多,地广人稀,如宽甸满族自治县合并后的村面积都在20平方公里以上。村与村之间相距10公里左右,村民办事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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