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大诰中的惩贪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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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一宁.论明大诰中的惩贪法制[J].现代经济信息,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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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一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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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理工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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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大诰是明太祖朱元璋亲自指导编纂的一部严刑惩治吏民的特别刑法,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国的思想和主张。朱元璋颁行大诰的目的,是警诫臣民,永以为训,想通过颁行大诰峻令,使臣民知畏而不敢轻犯,但实际上并未收到应有的效果。由于大诰倡导的是对人极度蔑视的封建强权主义和无节制的滥杀政策,就理所当然地受到人民的反对;朱元璋死后不久,就被其继承者所抛弃。这说明仅仅严刑峻法并不能遏制贪污的问题,腐败的形成有很多原因,多杀贪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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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明大诰 惩贪法制 严刑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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