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预防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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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利华.如何有效预防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0(20):11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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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利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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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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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竞争的产生而出现的不当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将不正当竞争行为定义为:经营者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为集体投标和串标行为。招标,作为一种科学的竞争制度,其意义在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但是串通行为一旦介入其中,就从根本上改变了招标的本质和积极意义。串标行为实质上属于横向限制竞争行为,后果等同于行业垄断却并不具有垄断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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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正当竞争行为 工程招投标 《反不正当竞争法》 预防 不当行为 社会经济秩序 限制竞争行为 串标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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