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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展开
作者姓名:林子果
作者单位:江苏省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干部由有选举权的村民选举产生。“海选”产生的村干部,大多属于群众基础好,有带领群众致富的愿望,能为农民实实在在办事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但是,在一些地方,也有部分村干部文化基础差,对国家法律法规、农村政策缺乏了解。这样的村干部上任之后,往往会凭着自己的喜好做事,甚至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不知,也有的因为不学习,缺乏创新精神和适应时代发展的能力,致使农村工作毫无起色,死水一潭。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官”  农村致富带头人  国家法律法规  培训  群众基础  村干部  村民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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