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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资租赁认定的争议之我见
引用本文:盛元贵.关于融资租赁认定的争议之我见[J].会计师,2006(11).
作者姓名:盛元贵
摘    要:胶东半岛是中国离韩国最近的地方,当地为了招商引资,建设了较多的厂房,以吸引韩国外商来投资。韩国投资者一般都是兴办外商独资企业,所需的厂房是向当地的乡镇政府租赁的,租赁期限一般为30年,每个外商独资企业租金总额为200万元~300万元不等,也就是30年的租金刚好是厂房的建筑成本,租金一般一年以内交齐,乡镇政府用收到的租金支付建筑公司的工程款。当地税务机关认为外商独资企A业租赁厂房属于融资租赁,外商独资企业须按融资租赁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外商独资企业认为是经营租赁,应按经营租赁由出租方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因此,外商独资企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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