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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的谦抑性
作者姓名:崔志鑫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摘    要:刑法应尽量少用、慎用,力求以最小的刑法成本达到遏制犯罪、预防犯罪的目的,这就是刑法的谦抑性。在我国适用刑法的谦抑性原则时,应当推进"非犯罪化"与"犯罪化"双向进程。

关 键 词:刑法谦抑性  非犯罪化  轻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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