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4年4月份先后发布的《2014年财政预算报告》及《预算法草案》三审稿,最终赋予了地方政府适度发债的权限,地方政府债券即将推出。报告指出,将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作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防火墙。对此各方赋予各种期待,希望通过该制度实现两方面目标:第一,服务于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发债的限额控制与考核问责;第二,服务于市场对于地方政府债券的风险识别与价格确定。本文分析了我国推出地方政府债券可能面对的困境以及现行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制定明确的地方政府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两套并行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逐步实现融资平台与隐性担保的退出以及改变市场主体级别竞争的成本与收益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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