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法定量刑情节的适用
作者姓名:刘付联
作者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法定量刑情节,既包括刑法总则规定的对各种犯罪共同适用的情节,也包括刑法分则对特定犯罪适用的情节。从重或从轻处罚的标准,应该坚持"基准点"说。在减轻处罚的情况下,仍然要判处刑罚,只是区分不同的情况,在法定刑以下,或者在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多功能情节在中国刑法中属于从宽情节。多情节同向从重处罚,必须要限定在法定刑的量刑幅度内判处,可以是法定最高刑,但不可以突破,升格成加重处罚。在存在多个逆向情节的情况下,采取相互抵消的做法是不恰当的。

关 键 词:法定量刑情节  单功能  多功能  适用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