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的假币不能往下任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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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承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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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 9月份,我参加办理某村出纳员移交手续时发现:该村出纳员将假币 13张(其中 100元面值 9张, 50元面值 1张, 10元面值 2张, 5元面值 1张)共计金额 975元强行要求作为现金移交。参加办理移交手续的同志们都认为假币不能作为现金移交,但该出纳员说:“假币不移交,出纳手续就不移交了。”其坚持移交的理由有两点,一是上一任出纳给自己就移交过上百元假币,现在我也可以效仿;二是自己在为集体收取提留统筹费时收取的,理应由村承担责任。 我认为,出纳员收取的假币不能移交下任。第一,出纳员应具备识别假币的能力,如果不慎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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