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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的地位
引用本文:王彩云.论我国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的地位[J].黑河学刊,2012(8):97-99.
作者姓名:王彩云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郑州,450011
摘    要:就刑事诉讼本身来看,由于它主要解决的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在刑事诉讼中,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国家与被告人之间本质上的不平衡,这是由刑事诉讼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但这种不平衡并不因其本来的存在而必然合理。探究控辩平衡意义中的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通过诉讼制度的重新布局来矫正控辩双方地位不平等的现状,通过保障被告人人权及采取其他相关措施以达到控辩双方地位平等。

关 键 词:控辩平等  国家本位  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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