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继国家质检总局于4月份发布2007年度开展国家免检的产品目录、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及相关文件后,今年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做好国家免检制度有关具体实施工作。提高免检工作的有效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印发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同时,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首次对今年开展免检的55种产品(29种到期复评产品和26种新增产品)分别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细则》,对申报企业所申请的产品申报条件、申报书填写的规范、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高度重视免检申报工作,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申报,并于7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报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本期栏目关注2007年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的新要求及相关要点,期待对广大企业有所帮助。[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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