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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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喻晓玲. 论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J].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3, 3(5): 7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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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喻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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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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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影响到我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在青少年犯罪的比例中越来越大,是我国目前必须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采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是从根本上抑制、消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使青少年免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害的预防和控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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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黑社会性质组织 中国 社会治安 组织犯罪 青少年犯罪 法制宣传 |
文章编号: | 1008-2972(2003)05-0074-03 |
修稿时间: | 2003-03-06 |
On Juvenile Delinquency with Gangland Criminal Syndic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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