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近日,浙江省农业厅、环保厅和国土资源厅联合制定的《浙江省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不仅对相关验收方法作了明确规定,为该省农业水环境治理设定了标准,也为该省畜牧业首次设立了环境准入门槛。从畜牧业的现代化管理而言,应该具有里程碑意义。《办法》的出台,有着现实背景。为实现全面治理污染的目标,浙江省在国内率先提出"两个转变",其一,由单纯的项目环评审批向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转变;其二,由过去单纯的专业机构评价向专家评价和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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