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林业碳汇项目的四点建议 |
| |
引用本文: | 岳竹芳.实施林业碳汇项目的四点建议[J].中国外汇,2010(19):69-69. |
| |
作者姓名: | 岳竹芳 |
| |
作者单位: | 外汇局黑龙江省分局 |
| |
摘 要: | 一是确立中国林业碳汇项目的区域布局。碳汇意义下的造林和再造林与一股意义的造林有很大的区别。它不仅要符合《京都议定书》的基本规定,更要考虑到项目实际产生的碳汇价格。不同地带的植被产生碳汇的能力差异较大。根据目前国际上不成文的标准,一个碳汇项目是否能成功通过核准和认证,主要看其效益的多样性,除了有碳汇能力减缓气候变化外,
|
关 键 词: | 林业碳汇项目 《京都议定书》 能力差异 区域布局 气候变化 造林 多样性 意义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