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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企业所得税减免暂按原程序执行
作者姓名:闵丽男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规定在相关细则未出台之前,各地可暂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程序,办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宜。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法》  所得税减免  程序  渔业  农林牧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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