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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股票期权(ESO)制度
引用本文:周泽炯.试析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股票期权(ESO)制度[J].经济研究参考,2004(64):20-23.
作者姓名:周泽炯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摘    要:一、ESO制度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的现代公司制企业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目标利益不一致,经营者违背所有者意愿行事,损害所有者利益,从而产生代理成本。这种代理成本是不可完全避免的,但我国国有企业由于委托代理链长,所有者缺位,代理成本很高,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理论上,国有企业的初始委托人是全体公民。在操作上,公民的所有权通过中央政府行使,中央政府将国有资产授权于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从而形成层层授权,层层代理,导致委托代理的环节特别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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