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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另类"经营场所登记刍议
作者姓名:梁鸣光  叶宏伟
作者单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
摘    要:个体“另类”经营场所是指在个体登记中登记申请人递交的经营场所件不被工商部门认可,而不予受理的经营场所,通常包括:一、违章建筑,二、被政府规划待拆迁的建筑,三、临时性建筑,其共同特点是无房产证明和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件。

关 键 词:《行政许可法》 经营场所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中国 个体经营户 企业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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