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小张:甄律师,我是企业的一名综合统计,前几天单位收到了《关于组织实施统计“四五”普法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我想向您请教有关统计“四五”普法工作的几个问题。甄律师:你请讲。小张:参加统计“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人员应该包括哪些,没有领取《统计证》的人员是否也需要参加这次“四五”普法学习呢?甄律师:统计“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包括统计活动和统计管理所涉及的全部人员。即所有专职和兼职统计人员,无论现持有《统计证》或尚未取得《统计证》的人员,都是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对象。小张:我单位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组织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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