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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号: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务院固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固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综合缋效评价工作,综舍反映企业资产运营质量。促进提高资本回报水平,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  绩效评价  资产运营质量  企业经营行为  出资人职责  财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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