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二)——信用证的性质和承担的责任
引用本文:袁守强.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二)——信用证的性质和承担的责任[J].中国金融,1981(3).
作者姓名:袁守强
摘    要: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经过询价、报价,达成并签署了成交合约后,就应该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合约的规定,对方有权向国际法庭或仲裁机构提出诉讼或要求仲裁,以取得赔偿损失的权利。大多数贸易合约中,往往订明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银行信用证。买方就需按合约规定,向银行提出开证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往往以合约内有关支付的规定为依据。开证行应买方要求,向卖方开出了信用证。证上除了列明开证申请书上的内容外,往往还要加列交单办法、支付保证及支付条件等。开证行(Issuing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