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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应当流动
引用本文:谢乃文.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应当流动[J].农村经济,1995(1).
作者姓名:谢乃文
作者单位:四川内江市农办
摘    要: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应当流动四川内江市农办副主任谢乃文从各个地区对乡镇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组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着"四化"倾向。一是集体股的强化。即集体股在企业总股本中所占的比例,一般都高达70%左右,职工个人股权为30%左右。集体股的比重过大,有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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