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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与竞争性谈判的区别
作者姓名:吴芳超王海琦
作者单位:1.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而在日常政府采购工作中,竞争性谈判也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但很多供应商区分不开两种采购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74号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笔者浅谈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两种主要采购方式的几点区别。

关 键 词:《政府采购法》  竞争性谈判  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方式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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