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拉邦德代理理论的重新检讨——以代理制度发展史为分析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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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磊.对拉邦德代理理论的重新检讨——以代理制度发展史为分析中心[J].金卡工程,2010,14(10):8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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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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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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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拉邦德的代理理论,一致被认为对民法制度具有重大贡献,被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但如果从代理制度发展史来看,由于在民事代理不像其他民法制度一样,从罗马法开始的就缺乏理论滋养;而商事代理尽管独立发展,但在理论体系上却先天不足,因此在理论资源匮乏的前提下,拉邦德将商事代理的一般规则简单移植而作为代理制度一般规则的做法值得重新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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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上的发现 民事代理 商事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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