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作出改进完善煤炭企业奖励制度的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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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恩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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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83号文关于“企业发放的奖金不宜过多,应当保持适当的水平”的指示,于5月17日对煤炭企业奖励制度和奖金发放作了新规定。一是严格奖励制度和奖金管理。(1)企业的奖励制度要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根据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合理确定企业职工的奖金水平,奖励数额原则上控制在4.5个月标准工资以内;职工个人的奖金分配,必须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与职工本人岗位责任大小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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