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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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麻彦春 童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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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吉林长春130012(麻彦春),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 吉林长春130012(童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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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的人事制度、劳动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相对落后,仍然延续着“高官”任命“高管”、企业排斥职工、分配偏离效率的运行模式,暴露出的矛盾十分突出。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需要,也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抉择。根据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实际情况,三项制度改革可分别概括为:市场化的人事制度改革、一体化的劳动制度改革和多元化的分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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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东北老工业基地 国有企业 三项制度改革 |
文章编号: | 1005-2674(2005)08-0037-04 |
收稿时间: | 2005-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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