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债务重组债转股时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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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琰.浅议债务重组债转股时债权人的会计处理[J].新智慧,2006(11):7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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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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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常州嘉达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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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准则规定债转股时,债权人以股份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人账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首先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再确认为重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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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权人 债转股 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 公允价值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重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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