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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债务重组债转股时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秦琰.浅议债务重组债转股时债权人的会计处理[J].新智慧,2006(11):72-72.
作者姓名:秦琰
作者单位:江苏常州嘉达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摘    要:新准则规定债转股时,债权人以股份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人账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首先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再确认为重组损失。

关 键 词:债权人  债转股  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  公允价值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重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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