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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表见代理的主观构成要件
引用本文:王静波.论表见代理的主观构成要件[J].广东商学院学报,1999(4):83-87.
作者姓名:王静波
作者单位:广东省医药学校讲师,广州510641
摘    要:表见代理应具备被代理人有过错这一主观构成要件。只有这样才能使表见代理制度维护代理制度及交易安全的目的得以实现。在代理人和相对人均无过错时,保护被代理的利益更符合公平价值原则。在表见代理中不存在适应无过错责任的基础,由被代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也不符合公平原则。而法律规定的各种具体类型的表见代理中,被代理人都是有过错的。

关 键 词:表见代理  主观构成要件  客观构成要件  代理人  被代理人  无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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