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在我国建立充满人文精神法律制度的重要性——以“亲亲相隐”制度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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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达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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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漯河4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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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是2013年度河南省软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基金号:132400411045;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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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源于中国古代,影响日、韩,远播欧美的“亲亲相隐”制度已成为当今世界民主国家立法的一条基本原则。而中国当代法律抛弃了这一制度,违背了基本的人文精神,在司法实践中造成的危害十分明显,不论对现实还是未来、对司法过程还是社会关系都已经产生了无法估量的不良后果。因此,确立更具人文精神的法律制度至为重要和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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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文精神 法律制度 “亲亲相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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