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再生行业的增值税率亟待调整──对湖北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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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敏.物资再生行业的增值税率亟待调整──对湖北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的调查[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19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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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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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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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资再生行业的增值税率亟待调整──对湖北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的调查高敏针对物资再生资源企业在执行新税制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发文明确允许企业按收购价的10%扣除率予以扣除进项税额。但是,在执行过程中,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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