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我国实行“双反”的原因及我国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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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磊.欧盟对我国实行“双反”的原因及我国的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10(2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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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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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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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与欧盟的贸易关系从1996年开始发生了极大转折,欧盟逐渐重视与中国的往来贸易,中欧之间的经贸互动愈加频繁,但随之也带来了贸易方面的摩擦。我国对欧盟的出口一直在以极快的速度增长,相对而言,欧盟各国对我国的出口虽然也在增长,但速度较为缓慢。欧盟为了保护区域内的产业,一直没有停止对我国贸易采取反倾销措施。但在2011年5月14日,欧盟决定对从我国进口的铜版纸实施征收4%~12%的反补贴税率和8%-35.1%的反倾销税率,这不仅开创了欧盟对华反补贴的先例,也是欧盟首次对中国同一产品动用双重贸易救济措施。欧盟的决定在我国引起了极大震动。本文旨在分析欧盟此次对我国采取"双反"措施的原因,论证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我国相关的对应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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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补贴调查 非市场经济地位 禁止性补贴 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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