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护理费核算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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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胜武,李光军.对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护理费核算的建议[J].绿色财会,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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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胜武 李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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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护理费是指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每月发放给离休职工的护理费用.目前,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辽组通字2008]6号文件精神,每人每月发放给行政事业单位离休职工护理费600元.但是笔者发现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培训教材里面离休人员护理费的核算方法值得商榷,本文就此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与各位同行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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